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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通知

来源:湘乡组织工作网 2018-12-04 15: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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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着力培养一支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立足“三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提高技能、发挥作用,进一步搞好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加快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通过评选表彰,引领全市广大农民群众掀起一股学科技、用科技,争创一流业绩的热潮,努力构建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评选原则

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导向的原则。坚持向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业绩的人员倾斜;向在农村科技创新与示范,为农村经济转型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向发挥自己一技之长,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倾斜,以此激励更多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我市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充分体现群众公认、社会认可,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3.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表现领先,以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取得的实绩为依据,对照条件,从严掌握,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

三、推荐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人数为10名左右,凡为我市乡村振兴与“三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128日至1230日。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1.在我市农村现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与经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中的人员、专业生产大户、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

2.能带动和帮助周边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土专家”、“田秀才”、行业带头人和农村管理人员;

3.具有发明创造、掌握独特技艺的能工巧匠;

4.乡镇(街道)和民营个体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村经济实体中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

5.在脱贫攻坚、产业扶贫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引领者或实施者。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社会责任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1.在农村种植、养殖、加工、服务、营销等农业产具有一技之长、从业三年以上、产值十万元以上,在本地具有较高知名度、成绩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

2.在基层单位从事农业林业等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推广和普及应用,能够解决生产和管理中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技术能手;

3.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攻关、科技承包、科技项目实施等工作,是科技推广和专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专利发明者;

4.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创业本领和竞争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能在生产与销售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的经纪人;

5.具有某种技艺特长,近年在生产、加工、民间特产制作或技艺传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当地本行业中享有名望的能工巧匠或专门人员。

三、推荐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至湘乡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1.《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表》;

2.《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3.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事迹内容充实、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文字准确,字数1500字左右;

4.获奖、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经相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5.一寸标准免冠红底照片2张。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731-56711961

电子邮箱:xxsrcb@126.com

四、推荐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并由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由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对照评选原则、范围、条件对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候选人选进行认真初核,提出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

2.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议、考察,提出初选名单。

3.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认真审议、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卫计等部门意见,提出拟选名单。

4.将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拟选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对拟评对象进行公示。

5.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发文授予“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待遇

一次性奖励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优先享受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信息、资金、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评先评优活动。

 六、组织领导

1.评选工作在湘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科经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局、市商粮局、团市委等部门具体实施。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选拔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按照步骤和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选活动顺利开展。

2.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公告栏、主流媒体等宣传手段,做好本次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扩大人才参与面,把最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从群众中发掘出来。同时,还要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了解,充分发挥人才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识才、爱才、重才的人才工作氛围,鼓励支持人才干事创业。

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从湘乡市委组织部“红土地湘乡组织工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一: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表  附件1 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doc


附件二:湘乡市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 湘乡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                      湘乡市财政局

 

湘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湘乡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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