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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通知

来源:湘乡组织工作网 2017-05-16 11:50:39

湘乡组通〔2017〕19号

 

关于评选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

骨干人才的通知

 

为大力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 全力建设实力湘乡,努力打造幸福龙城,根据《湘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党发〔2009〕21号)等文件中“每三年评选10名市级优秀专家和30名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有关规定,我市拟评选出第三批(2017年-2019年)“市优秀专家”和“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名额

  凡在湘乡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非公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成绩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选拔条件者,均可作为推荐人选。考核选拔时间从2014年1月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本着倾向一线、倾向基层的原则,市本级部、办、委、局主要负责人不参加推荐评选(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已经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和被评为湘乡市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专家者,不再参加湘乡市优秀专家和湘乡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评选;已获得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称号者,可以继续参加下一届市优秀专家或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评选。

本次全市评选“湘乡市优秀专家”10名左右、“湘乡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30名左右。

二、推荐选拔条件

 推荐选拔对象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湘乡市优秀专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市级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对象:

1.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湘潭市级科技进步奖,湘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湘乡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

2.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有显著的科学价值,得到湘潭市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具有独到见解,对发展新兴学科和新兴专业,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得到湘潭市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在科技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5.在市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引进、消化、推广高新技术及其项目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先进地位,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6.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及手段,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7.在工业、农业、科技推广、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卫生、规划、建设、交通、环保、信息、金融、法律、文化、新闻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

  8.在其他专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9. 列入优秀专家候选人的,均可作为优秀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二)湘乡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选拔对象。

1.掌握了关键理论及技术的关键科技人才,或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2.湘乡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并获得湘乡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或湘潭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者;

  3.在工业、农业、规划、建设、交通、环保、信息、金融等领域的生产、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4.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新闻、法律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湘潭市内同行及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5.我市急需紧缺的国际金融、证券、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产业、旅游策划、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优秀人才优先纳入推荐选拔范围。

三、推荐选拔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并由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各单位按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计划进行推荐,乡镇(街道)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直业务主管单位推荐,也可由业务主管单位直接推荐。牵头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内各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查,报市委组织部;

  2.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议、考察,提出初选名单,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严格评审,分别提出市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拟选名单;

  3.将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拟选名单提交市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对拟评对象进行公示;

  4.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发文授予“湘乡市优秀专家”和“湘乡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推荐人选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反映个人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综合推荐材料1份(2000字以内);②《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表》1份;③《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④相关证书、奖状、论文、著作等附加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各1份。⑤推荐人选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2.要求:

 (1)推荐材料中的①、②、③项均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

 (2)所有书面材料列出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3)将所有书面推荐材料及电子文档和照片等资料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中心0912)。       

   联系人:王  双 ;联系电话:0731-56711961           

五、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湘乡市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经局、市科协等部门具体实施。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知名专家和市委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负责对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成果进行评审。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选拔的日常工作。

六、待遇和管理

评选后的三年内,湘乡市优秀专家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700元,湘乡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200元。优先享受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信息、资金、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优先推荐其参加相关评先评优活动。津贴发放时间从2017年元月起至2019年12月止,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津贴发放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直接发放给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本人。

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不定期综合考核,有违纪违法现象的,取消其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称号;调出湘乡市工作的,停发政府津贴,只保留荣誉称号。

   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从湘乡组织工作网下载。

   

附件:1.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表

            3.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乡市财政局     湘乡市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湘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

推荐名额分配表

(共63名)

系 统

单     位

牵头单位

名  额

党   群

市纪委、市委办、市人大、市政协、组织部、统战部、史志办、接待办、档案局、市委党校、编委办、老干局、机关工委、台办、侨联、民革、工商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残联、文联

机关工委

3

政   法

政法委、610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

政法委

4

宣   传

宣传部、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台、新华书店

宣传部

3

政   府

政府办、信访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城建投、东山投、交建投、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开区、水府管委会

政府办

5

发   改

发改局、统计局、国调队

发改局

3

经信工交

科经局(含国有及非公企业)、交通局、公路局、安监局、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电力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

科经局

10

财   贸

财政局、商粮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烟草局、各银行、信用社、各保险公司

财政局

4

农   口

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农机局、农开办、移民局、气象局、供销社

农业局

9

城   建

住建局(含各建筑企业)、人防办、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

住建局

6

教   育

教育局(含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教育局

8

卫   计

卫计局(含各医疗卫生单位)

卫计局

8

注:表中所列各机关单位和人民团体,均含所属二级机构、直属单位等;其它未列的单位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推荐;农口系统可以择优推荐农村实用人才;有特别优秀的,各系统可以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各牵头单位对本系统内各单位的推荐人选审查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

附件2

 

 

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

技术骨干人才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推荐意向                              

推荐时间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制


 

填表说明:

1、推荐表统一用Word文档制表、A4纸打印。

2、表格封面“推荐意向”是指“优秀专家”或“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3、“学历”指最高学历。

4、“简历”从考入大中专学校读书时开始填写。

5、“2014年元月以来主要专业技术成果及水平、效益”一栏必须事实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精练、条理清晰。“等级”指授予单位的等级,分为国家级、省级、湘潭市、湘乡市。“排名”指获奖项目参与人员的排序,分为独立完成、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

6、“所在单位意见”和“系统牵头单位审核意见”均与封面“推荐意向”一致,只能在一栏签字盖章。

 

 

 

 

 

 

 

 

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党派

学   历

学  位

第一学历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年    月             学校              专业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年    月             学校              专业

工作时间

现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现工作单位及

行政职务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手  机

住宅电话

办公电话

邮   编

   

加入国内外学术团体及任职情况

在国内外进修及重大学术交流比赛

情况

其它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0

一四年一月以来获市级以上奖励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种类(称号)

等级

排名

年度

同意推荐为市级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同意推荐为市级优秀专家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同意推荐为市级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同意推荐为市级优秀专家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湘乡市第三批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推荐单位名称(盖章):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

单位

出生

年月

党派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从事

专业

技术

职务

行政

职务

主要专业技术成果及效益、

获奖情况

联系电话

手机

办公

住宅

    说明:此表由单位在认真审核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汇总填写,内容务求准确、真实。其中主要专业技术成果及效益、获奖情况一栏,要求要点清楚、用词恰当,不超过2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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