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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乡组织工作网 2013-06-03 15:18:08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共湘乡市委关于创新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党发 [2012]10号)的相关要求, 2013年我市将选派干部进行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 45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端正,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干部。

二、选派时间

2013 71 前选派到位

三、挂职方式

1 、选派 10名科级领导干部或科级后备干部到县域经济发展较快的周边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挂职锻炼半年;

2 、选派 20名科级领导干部或科级后备干部到湘潭市直机关单位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半年;

3 、选派 30名没有乡镇、企业、项目建设等一线工作经验的市直机关优秀干部到我市经开区、水府示范区、乡镇、企业、重点项目挂职锻炼一年;

四、有关要求

1 、全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 广泛宣传,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组织选定等程序认真确定好选派人员, 67日前将《挂职锻炼干部推荐表》、推荐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等相关资料报送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组(市委一办公楼 106室,电话: 56712980)。

2 、根据选派干部的职级和工作需要确定挂职职务,一般不实行低职高挂,不提高职级待遇。干部挂职锻炼期间,不占挂职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工作岗位、职级不变,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在湘乡市内挂职的干部在挂职期间的交通费、生活补助参照有关中心工作规定标准发放,到周边县市区和湘潭市直机关单位挂职的干部在挂职期间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派出单位解决。

3 、挂职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挂职单位和原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汇报工作,挂职锻炼期间至少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挂职结束后,认真写好挂职工作总结,全面汇报挂职工作情况及挂职心得。

4 、市委组织部进行全程跟踪考察,定期进行走访、抽查、考察,并将日常掌握情况和考察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管理考核及有关要求参见湘党发 [2012]10号文件附件八《湘乡市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

   2013 年6 月3

乡市 2013年度挂职锻炼干部推荐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挂职方式

 

联系电话

 

Email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组织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说明:“挂职方式”是指根据个人意愿,在“到周边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挂职;湘潭市直机关单位挂职;湘乡市乡镇(经开区、水府示范区、企业、重点项目)挂职”中选择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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