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政工人事部门,
中央、省属在潭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为实现“两个率先”,提前建成全面小康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2014年我市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工作继续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条件
我市 2014年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工作实行“个人报名、组织选送”的方式,各单位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查,择优选送。选送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端正,工作表现良好;
2. 大学本科毕业 (或大专双学历 );
3. 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在 45周岁以下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送对象名额分配
为确保办学质量,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选送参加学习对象,选送名额分配如下:各县市区、大型企事业单位限推 3名;其他单位限推 1名。
三、专业设置、学习方式及学历待遇
2014 年,省委党校计划在我市开设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制三年。采取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学期集中面授约 15天 )。符合毕业条件,取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者,根据中发〔 2000〕 10号文件和湘发〔 2000〕 23号文件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湘组〔 2003〕 33号文件规定,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入学要求
各单位要迅速做好宣传选送工作, 4月 10前将选送名单报市委党校学历教育处,同时,被选送者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的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可登陆湖南省委党校网站 http://61.187.64.22下载)到市委党校学历教育处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务任命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或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联系方式:刘老师 0732― 58265324 13762214359。报名者须参加 5月份在省委党校举行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门,市委党校在 4月底将举办考试辅导班,考试合格者录取入学。
五、组织及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为参加学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保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2005年联合下发的湘人发〔 2005〕 65号文件精神,机关工作人员经批准同意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 (学位 ),可在年休假的基础上再增加 14天,用于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学员,可向本单位申请资助 20%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