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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湘乡组织工作网 2010-09-29 11:34:35

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近日,湘潭市纪委、湘潭市委组织部转发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好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一次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各乡镇办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都要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好 2010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扎实做好会前准备

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工作报告,学习《廉政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等,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提高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民主生活会前,要紧密结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广泛深入地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要认真开展会前谈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都要进行谈心,达到交流思想、查找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结合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二、紧贴主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

民主生活会上,党委 (党组 )要对 2009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重点对照《廉政准则》规定的 52个“不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 结合全市开展的“两转一增强”、 创先争优“红五星”工程等活动要求, 逐条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按照规定进行纠正。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党委 (党组 )书记要对班子成员的发言逐个进行点评,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进行评议,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个人的整改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要安排在 10月份之前进行,在会议召开前 15天内按要求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在会后一个月内上报专题报告(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记录复印件、征求意见汇总、制订的整改措施), 12月底前要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将派人参加部分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中共湘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

2010 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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