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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乡市农村基层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操作办法》的通知

来源:湘乡组织工作网 2010-04-07 09:56:36

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湘乡市农村基层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在全市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全面推广。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湘乡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
                         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1日


湘乡市农村基层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操   作   办   法

  按照中央组织部及省委、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工作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湘乡市农村基层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操作办法。

  一、“四议两公开”的对象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1、村党支部会提议。 村党支部会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上级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 ① 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提议事项; ② 对照法律政策要求 ,科学论证,认真审核; ③ 制定初步方案,报乡镇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 ① 书记主持支部会并介绍情况; ② 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 ③ 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村“两委”会商议。 村支委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 ① 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 ② 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 ① 村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 ② “ 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 ③ 修改补充完善方案。商议后:党支部书记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统一思想。

  3、党员大会审议。 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全村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的前 3天,要将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党员大会审议时,审议事项须经到会党员2/3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交党员深入思考和探讨。审议中: ① 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 ② 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 ③ 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 ① “ 两委”修改完善方案; ② 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具体要求为,决议前: ① 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 ② 召开由村民小组长参加的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过程等情况; ③ 征求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 ① 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② 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 ③ 进行表决。决议后: ① 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 ② 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告的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组织实施。 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对决议内容组织实施,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实施进度、预算和账目。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委会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村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7、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 ① 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② 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③ 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村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 ④ 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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