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制定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制定实施,标志公务员公开遴选迈入了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的阶段。这样不仅从制度安排上畅通和拓宽了基层公务员的出路,而且从制度设计上确立了“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从基层一线选拔、在基层一线培养”的良好用人导向,也有利于形成优秀人才乐意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公务员考试录用是各级机关充实工作队伍的主渠道,“凡进必考”的刚性规定,有效提升了机关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但是,由于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居多,导致了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逐渐增多,他们普遍经历比较单一,缺乏基层工作历练,直接接触群众的机会不多,制定政策、方案往往难以真正“接地气”,不利于发挥机关的政策指导作用。公开遴选则使更多来自基层的优秀干部加入机关决策部门,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改善。
当然,以前机关与基层公务员之间的交流也并非是完全堵塞的。很多地方的地市机关部门都有从县、乡机关和其他单位选调干部的做法,但大都是自发、零散、无序的,有的是采取“由个别人推荐、从个别人中选”的方式进行,选人用人视野十分有限。而且,如果缺乏有效约束,难免会滋长拉关系、走后门、说情请托、裙带关系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制度安排,一大批有经验、有能力的优秀基层人才,因基层领导职数所限,晋升机会受阻,加上“上升”渠道不畅,影响了其成长进步,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可能形成“干部出不去、人才不愿来”的恶性循环。
《办法》的制定出台,对公开遴选的原则、程序与权限、纪律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为建立公开遴选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更重要的是,公开遴选制度的确立,将从根本上打破基层公务员成长的“天花板”,为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开设了“专车道”,以类似于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公开公平公正地选用干部,为那些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基层公务员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成长平台。